2017年我市火灾大数据"出炉"
电气火灾居起火原因首位 住宅、宿舍类场所火灾发生较多
4月8日,记者从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我市共发生火灾491起,有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78万元。同比2016年,火灾起数下降了45.2%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47.2%。
据分析,农村是火灾高发区。在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村火灾比重仍然较大。2017年农村发生火灾205起,占全市火灾总起数的41.8%;城市市区发生火灾130起,占火灾总起数的26.5%;县城城区发生火灾85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7.3%。
电气线路故障是主要的起火原因,电动车火灾仍需加强重视。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146起,占全市火灾总起数的29.7%;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98起,占总起数的19.9%;因吸烟引发火灾44起,占总起数的9.1%;因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火灾29起,占总起数的5.9%。其中,电动车火灾发生3起,虽然无人员伤亡,但是在电动车燃烧试验中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迅速向上蔓延,很快导致整栋楼烟雾密布,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是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住宅、宿舍类场所火灾发生较多,在建工地、彩钢板房火灾危险性较大。住宅、宿舍共发生火灾187起,占总起数的38%。此外,物资仓储、厂房共发生火灾53起,占总起数的10.8%;办公、商业、餐饮场所共发生火灾45起,占总起数的9.2%;垃圾及废弃物共发生火灾43起,占总起数的8.7%;在建工地、彩钢板房共发生火灾16起,占总起数的3.25%。特别是彩钢板房耐火等级低,室内可燃物料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快,极易形成大面积火灾,且燃烧产生的大量浓厚黑烟和毒气,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据悉,2018年,我市消防部门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落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排查容易发生大火的区域和场所,逐一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结合电气火灾、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和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居民住宅等火灾高发场所,明确乡镇政府和街道办的管理责任,严防失控漏管;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建设,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实现火灾"救早、救小、救初起";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小区物业公司的安全监管等重点岗位专业培训考核,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