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严把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的"设立关、前置关、进人关、消化关、督查关"五道关口,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截至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较2012年底减少16557人,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逐年递减,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均不超编。
强化总量控制,把好"设立关"。自2012年起,一律不设立新机构,确需设立的机构,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确保机构数量不增。同时对职责相近、规模过小的单位进行整合,精简压缩编制;对职能弱化或不饱满的,相应核减编制;对任务已完成和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单位,撤销并收回编制。仅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数量减少238个,精简收回事业编制7918名。
强化编制核准,把好"前置关"。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由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核准,从源头上遏制超编进人和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对跨单位人员在任职前要先进行编制审核,保证了严禁超编进人制度的落实。
强化实名制平台应用,把好"进人关"。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增减变化及时登录信息,准确掌握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总量。把严禁超编进人作为一条红线,没有空编的单位一律严禁进人。严格审核全市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计划,严格审核全市军转干部和随迁随调家属安置计划,严格审核培养干警和免费师范生招录计划,并将上述计划预留编制,"没上车,先占座",与机构编制信息平台统筹考虑,确保在编制限额内进人。
强化超编管控,把好"消化关"。通过改革收编、自然减员、合理调整编制、稳妥调剂人员、严控超编任职、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等多种措施和管理手段,疏堵结合,全方位推进控编减员工作。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消化超编人员14585人。
强化工作纪律,把好"督查关"。开展用编进人领域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综合运用巡察、审计等监督手段,将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配备情况纳入巡察、审计工作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超编进人和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理规定严肃查处,使各部门单位自觉做到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