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集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的驾驶人。
当日19时40分许,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在赶赴夜查任务点途中,经过古冶林西某饭店门前时,看到一男子摇摇晃晃地上了驾驶位置,车辆由南向北行驶。此时正值交通晚高峰时段,路上车流量较大,车辆行驶速度缓慢,同时执勤警车与酒驾嫌疑车辆相距不远,民警决定拦下此车,检查驾驶人是否存在酒后驾驶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将嫌疑车辆截停后,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此人谎称未随身携带。经警务查询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该车所悬挂的车辆号牌属于一辆黄色的长安牌轿车,系套用其他车辆号牌。随后,民警利用此人身份证号进行处罚,又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此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样的结果,驾车男子才道出实情,原来,在吃饭时同桌的朋友都劝过他,没有驾驶证不要开车,更不要酒后开车。可是他认为没事儿,仍驾车上路,幸亏被交警及时查处,消除了安全隐患。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男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4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