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环网 发表于:2018-4-14 14:0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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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立法听证会昨日举行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智慧,提高立法质量, 4月12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联合就《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上,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9名陈述人针对法规中规定的便民利民措施、商品房预售监管、网签备案管理和规范中介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内容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为修改好这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有益借鉴。
  据介绍,1998年,我市出台了《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年法规集中清理时修正一次。这部《条例》的实施,对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条例》的大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市房地产交易的实际需要,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这部《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法制办、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组织成立了联合起草组,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去掉了《条例》名称中的"城市"二字,修改为《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同时,增加了防范房地产转让风险的相关规定;完善了房地产抵押、预查封受理等业务办理程序;进一步细化了房屋租赁管理内容;强化了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增加了楼盘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等。
  《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是我市重点领域立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2017年10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2018年4月底将进行二次审议。
  据悉,运用立法听证这一形式,是我市在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上作出的有力尝试,有利于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让立法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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