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三月份情况通报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三月份情况。
一、3月份进展情况
召开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对"十项重点工作"进行季会诊;召开市生态唐山建设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对生态环保工作进行月调度。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市核心区119家二类以下涉VOCs汽修企业搬迁、取缔工作;320家工业企业开展洗厂行动;淘汰不达标车辆367辆,查处超限超载、货物飘洒和尾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1754起,罚款127万元;查处黑加油站点30个,黑加油车4辆,侦办刑事案件4件,刑事拘留4人,批准逮捕1人,移送起诉1人,办理治安案件30起,行政拘留32人;环保系统立案177件,拟立案金额1149.5万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刑事拘留9人,批准逮捕18人,移送起诉14人,办理行政案件275起,行政拘留110人,罚款165人;关停、搬迁4家环线内混凝土搅拌站;清理市核心区186家废品收购站。
2."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站西片区、国丰北区棚户区改造和"七横七纵"路网建设全面启动,安置房选址初步确定正在征求群众意见;完成站西片区、国丰北片区路网规划初步方案、国丰北片区中期成果方案;48个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进行施工图设计,省试点4个小区取得省补贴资金620万元;滦南县姚王庄镇李营村列入农村地区太阳能试点,市中心区燃气扩供256户;市中心区完成收储土地1118.5亩;二环路与唐丰快速互通工程设计方案确定;京唐港区第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交工验收。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第一批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项(229项减至176项),向各县级下达分配行政编制162名,事业编制122名;降低收费标准3个项目已下发文件实施;推行"135"审批办结制,办理时限压缩23.46%;封存23个部门的49枚公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完成市级35个部门的58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事项占比80.3%;印发《关于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的意见》;完成省统一审批平台建设和723项数据整理录入,网上办理总数全省第一;起草《唐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已报省备案。
4.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制定《关于做大做优做强领军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编印《唐山市2018年重点融资项目汇编》;焊接机器人成功入围全国制造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迁西栗蘑申报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通过国家验收;唐山工业设计产业园完成装修工程并组织企业入驻。一季度,"四个一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3.8亿元,占计划投资的25.1%;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3.7%、29.9%,新建投产规上企业8家,居全省首位。
5.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通过铁路疏运曹妃甸港区铁矿石排车量达到日均6列以上;曹妃甸至乌兰巴托国际班列顺利开通;唐山港至比利时中欧班列开行计划获中铁总公司批准;唐山港内陆港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编制完成;京唐铁路唐山段用地组卷上报国土部审批。一季度,全市滨海地区6个亿元以上海洋装备制造项目签约,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全市海产品产量超过1481吨,同比增长18%;滨海各县区共实施亿元以上项目308项,完成投资132.3亿元;沿海地区造林1.2万亩;唐山港完成货运吞吐量1.4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49.87万标箱;唐曹铁路完成工程设计总投资的86%;水曹铁路完成拆迁任务的46%。
6.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发布《2018年度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推荐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387家,组织30个市级研发平台验收申报;推进百个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7亿元;为114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奖补资金1140万元;新培育1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个、品牌项目1个;制定《唐山市"双创"示范基地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加速培育县区25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2家、驰名商标3个;4家企业获专利质押贷款0.65亿元;重点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家。
7.民生事业工作。组建7个专科联盟,共吸纳25所二级医院、156所基层医疗机构加盟,辐射带动全市医疗服务技术同质化发展;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药占比降至31.18%,下降0.53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降至25.53元,下降4.1个百分点;安排286名贫困群众就业,整合资金2200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对291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组织医疗救助394人次,为124名白内障贫困患者免费治疗;结合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完成村庄绿化2374亩;清除私涂乱画和小广告4061平方米;硬化路面2万平方米。
8.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出台《关于保护城市工业遗存、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完成《工业旅游发展规划》;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牌,中国铁路源头游博物馆正式开馆;重点文旅项目完成投资2.65亿元;唐山周末·百万人徒步大会启动仪式暨二月二昂首阔步南湖迎春活动、"唐山,想不到的美"武汉旅游推介会成功举办。
9.人才工作。编制发布《2018年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涉及13个行业、428个专业、3635个岗位;组织"春雨行动""春风行动",举办高层次人才精品招聘专场、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等人才招聘活动和中关村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洽谈会31场,883家用人单位参加,2421人达成就业或合作意向,签约技术合作项目2个;全市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61名,其中省级领军人才6名;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赴华北理工大学就校城融合发展专题调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家单位被认定为2018-2020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市人才交流中心认定为省级引智工作站;曹妃甸"构建科技研发和服务机构集群人才支撑项目"等4个项目获批2018年度人才强冀工程重点人才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
10.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印发《唐山市2018年市级领导分包重大项目安排》,市四大班子成员每人包联2个省级或市级重点项目;组织全市重点项目一季度集中开工活动;首季全省重点项目观摩会在我市举行;开展5场次一线服务、现场办公,为企业和基层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217项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共完成投资263.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3.4%,同比加快6.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组问题查摆不深入。从各工作组上报问题情况看,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分析工作存在问题;其他已上报的存在问题,查摆问题不够精准、不深不透、流于表面,没有一针见血,真正做到指名道姓、直面问题。
二是部分工作未能达到预定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工地尚未全部到达"六个百分之百",秸秆焚烧、垃圾焚烧问题时有发生,黑加油点、"散乱污"企业尚未清理到位,市核心区、中心区治理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工作计划尚未制定完成。
三是6个工作组对工作进展情况掌握不准。"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组对新建项目开工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对审批改革平台建设情况,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开工情况,民生工作组对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和危房改造项目开工情况,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组对旅游厕所建设开工情况,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组对续建项目复工情况上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四是5个工作组未能对市直部门进行排名。分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三、4月份工作打算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核心区环线以内未使用环保型油墨、水洗液的印刷厂和涉及喷漆铁艺加工行业取缔搬迁。加快推进178个乡镇空气监测站、432个网格化监测点和240个高架视频监控点位建设工作,实现监控区域全覆盖。4月15日前,完成青龙河、李各庄河排污口封堵和垃圾清理以及清理市中心区河道及河岸垃圾。完成工业企业料场整治。
2."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召开站西片区、国丰北区改造动员大会。完成南湖及周边区域概念性城市设计。编制站西片区、国丰北区整体规划导则,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可研编制、街景街角主要节点的城市色彩与风格确定。计划收储土地592.13亩。研究启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唐山港计划完成货物吞吐量达到4500万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0万标箱。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梳理第二批取消调整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对拟停征的收费项目,按法定程序报批;研究南湖公园收取门票问题;加速推进提升审批效能"7项改革"各项工作;深入研究中介服务机构改革工作,指导迁安市先行先试。
4.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印发《关于做大做优做强领军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的意见》和精品钢铁、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等工作推进方案,完成《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工作会,完成科技型企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指导企业入驻唐山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组织装备制造、钢铁行业企业家分别赴德国和宝钢等国内钢铁企业考察学习。
5.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港口建设和口岸开放工作,力争4月底前开通由京唐港至比利时安特卫普的中欧国际集装箱班列,深化对接与西北地区相关地市关于内陆港建设相关事宜。组织招商工作组赴佛山、泉州、温州等沿海发达地区对接产业项目,力争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项目签约。
6.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推进省级唐山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试点建设工作,拟设立奖励资金590万元,重点对7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奖励。唐山创新小镇5月1日开园运营。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银企对接会。发布《唐山市科技创新监测指标体系》。召开全市新兴产业工作推进会;完成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7.民生事业工作。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开工率达到45%以上,培训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00名以上。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0.4%,百元医疗收入耗材费下降4%。出台《市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省市产业扶贫资金下拨到位;印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研究制定市级资金支持政策。
8.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高标准设计南湖"灯光秀"。与北京文资办签订京唐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唐山周末"宣传推广月,赴北京、天津、石家庄等5城市举行推介会。举办滨海唐山美食节、旅游招商对接洽谈会。编制完成《唐山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确定第二届唐山旅发大会、第三届中国国际房车旅游大会方案。
9.人才工作。组织17家项目单位和外国专家聘请单位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京津冀外籍人才招聘会",赴中国人民大学等重点知名高校开展"唐山市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场"活动,组织参加"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和"京津冀暨环渤海人才智力交流洽谈会"。制定"凤凰英才"服务卡政策,从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各个方面,对高端人才实施精细化服务。推进校城融合发展,会同华北理工大学,完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10.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组织一季度项目观摩活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帮助县区和项目单位解决更多实际问题。按照省"双创双服"活动统一部署,依托在线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做好市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补充到市重点项目。组织好4月份的督导测评工作。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在深入分析一季度工作基础上,各工作组要对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结合二季度工作目标和4月份工作任务,统筹谋划部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各工作组要加强对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检查指导、协调调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第一季度十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对发现的上报数据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问责。
3.完善考核排名办法,营造干事氛围。各工作组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比办法,提高科学性、合理性,有效发挥传导压力、激发干劲作用。市调度督导办公室要按《唐山市2018年度"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排名办法》,做好对"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排名。
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三月份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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