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行人在横过马路时被车辆撞击受伤,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勘查发现,行人在人行横道旁约2米位置横穿马路,只因咫尺之差,行人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据介绍,当时在唐山市区卫国路与机场路相交的丁字路口,3名行人由西向东横穿卫国路,他们没有走近在咫尺的人行横道。其中一名行人行至道路中心位置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汽车剐倒,身上多处骨折。
事故发生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调取录像,掌握了事故的发生过程。民警表示,此次事故中,汽车一方存在遇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的情况,而行人则未经人行横道穿越公路。因此车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此次事故中,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那么车辆将承担全部责任,希望行人、非机动车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同样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注意交通安全。"民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