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申请三类保障性住房资格(第一轮)的通告,信息登记阶段为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区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曹妃甸区三类保障性住房第一轮即将开始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户籍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唐山市曹妃甸区户籍,年满18周岁;
2、家庭在本地无住房或现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二、保障对象申请三类保障性住房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本人申请书、《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
2、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家庭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住建局出具)(原件);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间
(一)信息登记阶段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符合申请条件本地户籍家庭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队进行信息登记。逾期不再接受登记。
(二)申请提交阶段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
进行登记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队提交申报材料。
四、有关事项
1、同一户籍家庭只允许一个申请人申请。
2、曹妃甸区三类保障性住房,房租为5元/平方米/月,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住建局负责分配。
3、行政审批局于2018年6月1日将审批结果公布在曹妃甸政府网站和行政审批局网站。
本通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8787056。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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