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秩序,从4月开始到12月,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专项活动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重点有六种: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据了解,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分两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全市民政部门将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社会组织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给与非法社会组织支持或提供方便的已登记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动和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对于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严厉惩处;对触犯刑律的非法社会组织,追究刑事责任;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从严从重处理。
此外,市民政局还将建立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黑名单",对其今后发起成立社会组织或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资格限制,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市民政局公开举报电话:2828375、2802751,电子邮箱:tsstc124@163.com,接受社会各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