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这是我省首个市级人大专门就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决定》。该《决定》的出台对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
《决定》共二十条,从六个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概念和原则;提出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要求;规定了行政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阐述了人民法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作用发挥;细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三方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相互联系、沟通、配合;强调了人大常委会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据了解,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6个月内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2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件,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5000余万元。其中,市检察院与迁安检察院联合办理的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一案受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