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通报3起违纪问题,敲响节日纪律警钟!
开平区越河镇中王盼庄村党总支部书记马晓江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8年1月、2月,马晓江分期分批为其子举办婚宴共计37桌,其行为违反《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构成违纪,造成不良影响。马晓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曹妃甸区三农场场长办公室主任丁建勇违规装饰单位租用车辆问题。
2017年1月,丁建勇违规对单位用于公务的租用车辆进行装具装饰,花费5886元,其行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构成违纪。丁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路南区人防办原主任丁广军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丁广军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合计3709.82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违纪。丁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
来源: 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