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落地 减排激励作用初步显现
《环境保护税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地税局与市环保、财政等部门同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现了4月份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征收。截至4月18日首个征期结束,全市共1799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申报税款13675.54万元,其中涉及减免税256户,减免税金额合计7081.95万元。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从首个征期申报征收情况看,钢铁、发电、焦化、水泥、化工等行业是我市环境保护税重点税源行业,应税污染物主要是大气污染物,第一季度申报户数1703户,申报税额13449.69万元,其中230户享受税收减免,减免税额5937.46万元。
倒逼企业落实减排责任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功能。按照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以排污收费制度为基础进行税制设计,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以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征税对象,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倒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实现清洁生产,加速绿色转型。
"环境保护税采取的是\'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税额调整机制。"市地税局税收政策一处处长孙永东解释说,该税以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单位税额下限,综合考虑当地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确定"上浮适用税额",体现了根据环境容量等条件,因地制宜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科学税制设计理念,以满足不同地区的环境治理实际需求。具体到我市而言,我市执行河北省三档税额标准,即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4.8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5.6元。
在因地制宜确定制定税额标准的同时,环境保护税还考虑不同污染因子的环境危害程度,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排放越多,缴税越多;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现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
以大气污染物为例,排放等量的甲醛和烟尘,具有较高危害性的"甲醛"所要缴纳的环保税是普通"烟尘"的24倍。"这种政策处理,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减少高危污染物的排放。"孙永东介绍说。
"杠杆"调节作用初步显现
随着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我市纳税人对环境保护"费"改"税"的认识程度越来越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税收"杠杆"调节作用逐步发挥。
"与缴纳排污费时代相比,环境保护税更加规范透明,税收负担也更加公平,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治污减排的社会责任,坚定了我们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近日,顺利完成环境保护税第一季度纳税申报的瑞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晓爱高兴地表示,由于该公司对环保设备进行了系列升级改造,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降低,今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应纳环保税424.68万元,享受税收减免191.08万元,实际缴纳税款233.6万元,与去年同期缴纳排污费679.56万元相比,少缴了445.96万元。"不论是算经济账、还是算环保账,加强排污治理,企业一点儿都不亏。"孙晓爱一语道破环保费改税的好处。
为鼓励企业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税法还设置了两档税收优惠政策。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低于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
坐落于我市古冶区的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就是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为减少污染物排放,该公司加大在节能环保、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先后采取了防尘抑尘网、封闭料仓、干熄焦工程、中水深度处理、化产回收VOCs尾气治理等减排治污措施,特别是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的建成使用,使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少了一半,排放浓度也符合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因排放氮氧化物缴纳环保税28.05万元,与2017年同期缴纳排污费78.96万元相比,少缴50.91万元。
护航生态唐山的坚定决心
良法更要善治,好的税制要靠有效的征管来落实。根据"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要求,市地税局与市财政、市环保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协议》,扎实完成了对环保部门移交数据信息的接收核实、环保税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税务干部和环保税纳税人培训、环保税模拟申报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应急保障机制,对政策落实、排污量确定、申报征收、办税服务厅秩序等问题,分类制定应对预案,全力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确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做好环境保护税改革相关工作,既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也饱含着全市地税系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更凝聚了全市地税系统全力投入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重点工作的实干激情。"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松涛表示,下一步,地税局将继续与环保等部门携手同心、加强合作,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税在我市落地生根,充分发挥绿色税制调节功能,为建设美丽唐山贡献税收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