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根据国务院农普办和省农普办统一安排部署,唐山市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27027人,登记了1530359农户、5516个村级单位、210个乡级单位、10224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369名工作人员对小麦、玉米、棉花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385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对135个抽中普查区、675个200×200样方开展了遥感测量人工野外实地调查,实施了72架次的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市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及国务院农普办、河北省农普办要求,唐山市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05%,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40%。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唐山市农普办和唐山市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唐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77个乡镇,其中乡45个,镇132个;5504个村,其中5469个行政村,35个涉农居委会;6488个自然村;215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市共有10224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7562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4312个;1392696农业经营户,其中,24786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市共有199060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市共有拖拉机136169台,耕整机3586台,旋耕机16418台,播种机20647台,水稻插秧机1764台,联合收获机3156台,机动脱粒机12767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耕地面积[1]834万亩,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124.46万亩,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不含天然草地面积)1.39万亩。(注[1]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部门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5.65%,有码头的占1.69%,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4.29%;100%的村通公路。
2016年末,全市100%的村通电,2.76%的村通天然气。44.62%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95.48%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2.66%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83.48%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0.83%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0.2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98.31%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3.3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3.39%的乡镇有体育场馆,69.49%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73.20%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
2016年末,99.4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21.08%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
2016年末,99.44%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9.4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41.81%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4.30%的村有卫生室。
六、农民生活条件
2016年末,99.73%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24.94%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72.70%的户使用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38.81%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唐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唐山市统计局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