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迁西县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 “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已被严肃处理。详情见↓↓↓
1、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明辉接受企业赠送购物卡问题。
2018年2月9日,唐山市纪委暗访组发现,王明辉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执法五中队队长办公室,接受私营企业逸原铁选厂老板滕某某赠送的两张迁西县远大鸿福购物广场购物卡,面值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王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迁西县金厂峪镇初级中学校长张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变通票据问题。
张友作为迁西县金厂峪镇初级中学校长,其办公室面积为20.99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使负责学校食堂采购的郝某某变通票据2801元(用于支付金厂峪镇初级中学协助管理学生宿舍临时工工资1500余元及接待县教育局组织的区域性教学调研工作经费1200余元)。张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