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推进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今年6月份,全市所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和各类集市市场(早市、农村大集等)全部建立快检室并配备快检设备,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通过快速检测入场的工作目标。
统一建设标准。快速检测室的面积要达到4平方米以上,配备2名专(兼)职检验人员,以及与检测工作量相适应的检验设备,至少具备农药残留、肉类水分、瘦肉精、甲醛、孔雀石绿等几十个基本项目。
统一检测要求。建立检测制度和检测规程,每次检测数量不少于入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20%。对于无检测报告、产地证明、购货凭证三者之一的食用农产品,要做到批批检测。
统一登记公示。建立检测记录档案,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地记录检测过程和数据,检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同时各集中交易市场要在卖场醒目位置,公示每天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统一后续处置。对检测合格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允许进入市场正常销售;对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主办方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同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统一督导考核。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食安办、市场监管局(食药分局)"一把手"亲自抓,迅速摸清底数,逐个做好宣传发动。同时,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