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只争朝夕抓落实,近日市委、市政府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唐山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唐山市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市属重点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一意见两办法"的出台,是我市落实中央、省委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也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升干部考核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创新举措。
据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本次出台的干部考核"一意见两办法"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一是彰显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导向;二是亮明了"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的新标尺;三是践行了"三看""三到""三破"的新要求,即评价干部看实绩、看潜绩、看担当,考核干部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使用干部破潜规则、破隐形台阶、破论资排辈。
在考核内容上,"一意见两办法"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全面考核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成效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全市"十项重点工作"的考核,引导全市干部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找准"唐山定位",明确"唐山目标",扛起"唐山责任"。
在考核标准上,强化"干不到一流就是失职、争不到一流就是落后"的理念,坚持站位全省全国找坐标、定目标,明确"第三是及格,第二是优良,第一是优秀"的考核标准,激励干部见快思超、见强思争、见贤思齐。
同时,"一意见两办法"在考核方式方法上做了进一步探索创新。一是完善分类差异化考核机制,根据单位特点、职能定位等,将县(市、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将市直部门划分为党政综合、执法监督、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群团事业五类,将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学校、医院、其他事业单位三类,将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两类。对不同类别的考核对象,设置有差异化的考核指标或考核权重,做到了因类施考、各有侧重;二是健全目标分解和督导考核机制,实现责任落实清单化、调度督查常态化。对省达指标和全市"十项重点工作",逐项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会诊、半年和年终一总结",以清单定责任、以督考促落实。
围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一意见两办法"加大了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做到了"三强化":一是强化正向激励。完善绩效考核奖励政策,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和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考核优秀特别是连续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对落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不担当、贻误工作的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让"太平官""逍遥官"没市场、难立足。三是强化容错保护。列明6种具体容错情形,明确规定对锐意改革、担当干事出现轻微失误的班子、干部,不做负面评价,不影响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同时建立澄清保护机制,从严查处在干部考核中造谣诬告、恶意中伤、打击报复和污名抹黑干部的行为,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