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从即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用"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脸识别系统",服务对象只需"刷脸"随时随地都可办理资格认证事项,不再需要反复"跑腿"。
为解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法不统一、需要本人到场、异地认证手续繁琐等问题,今年,市人社局与"老来网"建立合作,引入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脸识别系统"。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在智能手机(苹果手机需要5S以上)上下载安装"老来网"APP后,可不受地点和时间限制完成认证。具体步骤如下:打开"老来网"APP→注册并登录→进入"社保认证"专栏→选择参保地→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选定认证对象→点击"开始认证"按要求采集图像。需要注意的是,因部分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未通过"建模",系统不能自动完成信息匹配,会导致认证失败。如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就近到我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网点采集和确认信息。
目前,我市需要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具体认证时间分别为,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今年5月至6月份认证,以后每年4月至5月份认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认证两次,今年5月至6月份、11月至12月份认证,以后每年4月至5月份、11月至12月份认证;领取工伤保险职工伤残津贴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今年5月至6月份认证,以后每年4月至5月份认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认证一次,每月1日至20日。此外,因路南、路北已提前开始了今年的认证工作,这两区参保人员的认证时间仍按原计划执行;在市本级或其他县区参保的,按上述时间进行,明年起全市统一。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领取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要及时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发放。依据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认证的人员,认证期结束后,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并补发。其中,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职工伤残津贴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连续3个月未认证的,停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