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市卫生计生系统在凤凰山公园举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唐山市献血用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为市民讲解法律法规和无偿献血的意义、献血知识等相关内容。在活动现场获悉,去年我市为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突破240万元。
据悉,《唐山市献血用血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规范献血用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唐山市献血用血工作逐步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该条例颁布实施13年来,我市已先后七次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2017年全市有1506人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同年,我市为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突破240万元,提升了无偿献血者社会待遇,缓解了百姓因病致贫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