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殴打债权人,借钱未果殴打他人……近日,滦县公安局破获一系列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调查得知,2016年5月4日,债权人徐某和龚某向债务人王某索要10万元债务时,被王某及王某纠集在一起的段某、宋某等人打伤。2017年夏,王某以王某某母亲传他闲话为由,打了王某某,并将王某某的汽车玻璃砸坏,经村民调解,王某赔偿了王某某的修车款。2017年10月,顾某与臧某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臧某打电话叫王某来调解,后王某以顾某辱骂自己为由,无故殴打顾某三次。2018年2月4日,王某打电话跟常某借5000元钱未果,便辱骂常某及其丈夫,后王某招呼董某一起来到常某家,趁常某与其丈夫不在家,将常某家农用卡车玻璃砸坏。
自2016年以来,滦县小马庄镇某村王某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横行乡里、欠钱不还、无故殴打他人、无故损毁他人财物、欺辱群众,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