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为实现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文明办建立了文明单位负面清单制度。今后,该制度将成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明单位负面清单制度规定,各文明单位将按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较差、淘汰4个档次。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较差,在下届文明单位评选中予以降级处理;得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文明单位称号和下届参评资格。
文明单位是推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明单位负面清单制度的建立,对我市创城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