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秦黄下区域二期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通告》,该通告主要对于在《秦黄下区域二期住宅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间,根据被征收人反馈的意见情况,路北区秦黄下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部,经研究讨论,对于已公示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公布。
主要修改部分如下:
修改后确定了房屋补偿标准修改后,秦黄下6村自建平房房屋补偿金额按照安置用房限定价格6000元/平方米;秦华楼、唐锅楼房屋补偿金额按照安置用房限定价格6000元/平方米,并结合征收之日起的房地产市场价的层次差价。
修改后确定了安置房限定价格修改后,待安置用房具备选房条件时,按照安置用房限定价格6000元/平方米按规定期限内选择购买安置住房,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关补偿方案领取补偿款。
修改后确定了购房超出部分标准修改后,购房总价超出部分,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按3000元/平方米购买;5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按6000元/平方米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
来源 路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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