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交警查处行动在升温 贪杯驾驶人开车上路终受罚
环网 发表于:2018-6-6 00: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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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交警查处行动在升温

贪杯驾驶人开车上路终受罚

  进入夏季,人们外出聚会、消暑的活动增多,饮酒的机会也相应增多。我市交警部门适时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高密度、高频次开展查处行动,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期,多名驾驶人因酒惹祸,受到应有的惩罚。
  "酒司机"出单方事故竟向民警塞钱
  近日凌晨3时许,交警四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南范吕家坨三角地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起亚牌轿车撞到路边电线杆上,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人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勘查人员赶到后,闻到其身上有酒味。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勘查人员随后报警。
  事故处理民警赶到后,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当事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样的结果,此人竟掏出钱包企图贿赂民警,被严词拒绝,此过程被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民警表示,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同时由于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帮战友代驾被查获
  自己喝了酒,接到战友帮忙代驾的电话,竟依然前往。近日,滦南县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帮战友代驾的违法行为。
  5月24日21时许,滦南县胡各庄镇的3个年轻人开车到县城去喝酒。酒后,他们想起酒驾的危害,就打电话叫在县城的战友白某代驾送他们回家。此时,白某刚好吃完饭,也喝了一杯白酒。在接到战友求助后,他虽然明知酒后驾车的利害关系,但碍于昔日战友情分,不好拒绝,便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朋友的请求,开车送战友回家。返程途中,白某被滦南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罚款禁驾又拘留
  近日,民警在205国道对一辆由古冶驶往丰南方向的中型普通营运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味,存在酒驾嫌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此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此人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处行政拘留15日。
  交警部门提示,进入夏季,市民聚会、饮酒活动增多,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不劝开车的人喝酒,不坐饮酒人开的车。交警部门也会持续加大查处力度,高频次、高密度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一经发现,严格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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