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
tangshan 发表于:2018-6-9 06: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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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是我国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保安族、撒拉族、东乡族10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河北省散居少数权益保障条例》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回族"三大节"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斋节对以上10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放假一天,工资照发。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应给予补假。(不另行文)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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