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切勿酒驾、超速驾驶
tangshan 发表于:2018-6-9 06:1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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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升高,驾驶摩托车出行的市民逐渐增多,而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也有抬头之势。据悉,我市近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
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仅5月26日晚,该大队辖区就发生了两起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事故中因两摩托车驾驶人及一名乘客没有戴头盔,致使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当天20时45分,在学院路与兴源道交叉口西约300米处道路北侧,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沿兴源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在路边停放的机动车追尾,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受伤,眉骨处血流不止。
据交警介绍,被追尾的机动车驾驶人见摩托车驾驶人因饮酒而意识不清醒,怕其再发生危险,便没让其离开,并拨打120、122电话。等交警赶到时,摩托车驾驶人正手执摩托车上的工具箱,向周边人群挥舞,并声称刚才挨打了。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安抚,并趁其不备抢过其手中的工具箱,以防误伤他人。随后,交警将该驾驶人扶上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叫来采血车,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待其家属赶到医院,交警才离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无独有偶。同日22时30分许,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又接到报警,在学院路与兴源道交叉口附近,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在右转弯时,与顺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受伤,其中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出五六米远,眉骨受伤,乘客身上多处擦伤。
据介绍,两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均未戴头盔,才导致两人头部受伤。交警特别提示,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驾驶摩托车出行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将被记2分、罚款50元。
交警还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不可夜间在马路上"飙车"。夜间饮酒后,更不能驾车出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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