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全方位整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扬尘飘洒,以及拖拉机超载、冒黑烟上路行驶等问题,在前阶段集中整治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车辆污染整治攻坚行动。
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对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即:“对于不悬挂牌照、故意遮挡牌照野蛮驾驶的大货车司机,一律做记12分处罚;对于重型货车、拖拉机等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先卸载后处罚;对于货运车辆超过核载质量30%的一律记6分,未超过30%的一律记3分,对于驾驶证累积记分超过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对于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于违规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的货运场站,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改正;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司机不出示驾驶证、弃车躲避处罚阻碍执法的,一律行政拘留;对于涉及道路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一律依法从严打击”,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超限超载及高污染排放车辆,有效降低各类高污染车辆对大气的影响,使全市境内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明显减少,逐步构建车辆污染全天候、全方位管控长效机制。
整治时间、范围及重点
整治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
整治范围: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曹妃甸区、玉田县、滦南县、乐亭县、滦县、迁西县、遵化市、迁安市、海港开发区的国、省干道和市区外环线,全市45家钢铁企业、22家焦化企业、17家水泥企业。
整治重点:超限超载、扬尘飘洒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货车,超载、冒黑烟的拖拉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