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28日起,唐山交警部门将启用四处电子警察。其中两处抓拍为违法停车、网状线内停车,两处为路口电子警察。
具体点位如下:
1.晨光街与晨鸣街交叉口西100米---- 主要抓怕:违法停车、网状线内停车
2.晨曦街与晨鸣街交叉口西50米
---- 主要抓怕:违法停车、网状线内停车
3.长宁道与大里路交叉口
4.长宁道与光明路交叉口
为进一步规范出行秩序,保护广大行人及非机动车的出行安全,自2018年6月27日起,唐山交警部门将启用七处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这7处电子警察启用后,市区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将达13处!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处50元罚款,扣3分。
1.南新道与和平路交叉口人行横道
2.裕华道华岩路交叉口南300米唐山学院门前人行横道
3.兴源道大里路交叉口南300米幸福花园西门口人行横道
4.长宁道龙泽路交叉口南400米八方购物门前人行横道
5.大学道卫国路交叉口东200米唐山学院门前人行横道
6.南新道站前路交叉口东500米南园公寓门前人行横道(由西向东)
7.新华道站前路交叉口东300米青龙河桥东侧人行横道(由东向西)
六处已投入使用的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电子警察点位1建华道与华岩路交叉口北(体育场西门)
2复兴路与文化北后街人行横道
3长宁道诚成尚品门前人行横道
4新华道新湖路人行横道
5艺文道九中南门人行横道
6学院路(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横道处)
7种需要礼让行人的情形
道路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状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状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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