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唐山市政府接到《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冀环督联访〔2018〕17号)后,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交办问题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并要求当地政府严密组织、迅速查处、边查边改。
我市第十七批共接收交办问题线索18件,其中涉及遵化市3件,丰南区、玉田县、迁安市各2件,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古冶区、滦县、滦南县、迁西县、曹妃甸区、旅游岛各1件。情况属实的6件,部分属实的12件。立案处罚8起,整改7起,取缔2起。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查处工作,立行立改,并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努力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