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8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18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18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市中心区、各县(市)区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试鸣热线电话:2713207。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