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10点,遵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庭气氛严肃,座无虚席。遵化市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首批3起留置案件在这里集中公开宣判。遵化市重点职能单位、重点岗位以及镇村的200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此前,遵化法院已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对证据采纳、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事项进行质证、认证和辩论。主审法官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细致地归纳和缜密的调查。
最终,被告人堡子店镇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伯立保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堡子店镇官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刘福明因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遵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李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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