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我市召开"大棚房"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的通知》,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进程,确保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会议强调,清理整治"大棚房"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会议要求,坚决清理整改,全面消除违法。一是要全面彻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排查要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纠正整改,确保8月31日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对在农用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义建设的私家庄园以及顶部加盖大棚、实际全部为非农用途的建筑,必须坚决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大棚内存在部分非农建筑的,要拆除棚内非农建筑,恢复农业用途;对大棚外存在的设施农用地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一律拆除。三是结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构建县、乡、村联动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反弹。四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五要依法依规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