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唐山市政府接到《关于查办中央环保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冀环督联访〔2018〕24号)后,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交办问题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并要求当地政府严密组织、迅速查处、边查边改。
我市第二十四批共接收交办问题线索25件,其中涉及玉田县、遵化市各5件,滦南县3件,路南区、丰南区、滦县各2件,路北区、古冶区、丰润区、曹妃甸区、海港经济开发区、市直部门各1件。情况属实的10件,部分属实的14件。其他按现场检查情况处理。重复举报2件,立案处罚9起,责令整改13起,取缔2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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