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激励全市各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彰显"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导向,奋力谱写唐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治引领,强化干部干事创业的使命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认识、指导实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西柏坡精神、赶考精神、塞罕坝精神、抗震精神,传承唐山"红色基因"、打造唐山特色党性教育项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的重要嘱托,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围绕"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两个率先"目标,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汇聚起凝心聚力、创新竞进的强大正能量,不断开辟新时代唐山发展新境界。
二、落实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建立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切实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1.树立"三坚持三重用"导向。坚持担当负责为重,提拔重用敢于担当、恪尽职守的干部;坚持改革创新为先,提拔重用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干部;坚持实干实政为要,提拔重用埋头苦干、业绩突出的干部。优先到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方选干部,优先到分管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部门选干部,优先到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选干部,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位置。
2.践行"三到""三看""三破"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考察干部到基层、到一线、到工地,评价干部看实绩、看潜绩、看担当,使用干部破潜规则、破隐形台阶、破论资排辈。
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指挥部设立在一线,干部人才下沉到一线,建立一线锻炼、一线推优、一线考察、一线使用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推荐考察方式,规范干部提名,推广运用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大胆使用,彰显"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统筹干部资源,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调动各领域、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完善基层干部选任机制,拓宽基层事业编制人员上升渠道和发展空间。
3.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细化干部"下"的具体情形和标准,畅通"下"的渠道,加大"下"的力度。对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严不实、庸政懒政怠政特别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干部加大组织处理力度,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降职的降职:①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省委、市委列为工作倒排落后典型的;②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该掌握的情况不掌握,该报告的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光表态不落实,严重贻误工作的;③对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牵头单位不主动协调,协办单位不积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决策、不履职,监管不力、处置不当,或者属于本单位承担的职责推给其他单位,将问题和矛盾上交的;⑤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急难险重工作怕担责任、不敢担当,贻误工作的;⑥对符合容缺受理、容缺审查条件的事项,人为设置障碍,不及时办理,增加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度的。
三、严明考核奖惩,激励干部真抓实干、奋勇争先。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加强考核评价,严明考核奖惩,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1.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考方向、考重点、考平时、考结果、考长远,突出政治考核、实绩考核、作风考核,突出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大重点工作指标权重,加大绩效考核权重。推行差异化精准考核,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重点考核项目建设、增比进位、高质量发展实绩,市直部门重点考核权力下放、政策争取和服务质效,市属事业单位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提升、职能绩效目标,市属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调动和保护好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
2.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坚持多维度评价印证领导班子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全面掌握干部履职情况,重点掌握表现好和差的干部。改进年度考核,加强平时考核,做到责任落实清单化、调度督导常态化、考核奖惩绩效化,针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会诊、半年和年终一总结",引导干部发扬"事不隔夜"作风,惜时如金谋发展、雷厉风行抓落实。注重倾听民声民意,运用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让人民群众成为干部政绩的评卷人。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督查和各类专项考核等成果,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3.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每年以市委名义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大力表扬奖励。对考核优秀特别是连续考核优秀的干部,对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风险等重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评价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或组织处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奖励政策,更好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加强考核结果反馈,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督促被考核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四、实行容错纠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墨守成规,允许创新有偏差、但不允许因循守旧,允许担当有过失、但不允许敷衍塞责的鲜明导向。
1.严格把握容错条件。对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实行容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②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③严格执行会议研究讨论和决策程序,或符合领导干部临机处置事项范围且事后履行报告程序;④符合大多数群众根本利益,没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⑤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和影响。
2.科学界定具体容错情形。对符合上述容错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容错:①在推进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非重大过失的;②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因果断决策、主动担责造成一定损失或负面影响的;③在化解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因勇于触及固有利益、克难碰硬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④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⑤在争取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破解发展要素瓶颈等工作中,积极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轻微失误的;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因强力推进出现局部偏差或轻微失误的;⑦其它符合容错情形的。
3.合理确定免责减责范围。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各类考核不受影响,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不受影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对确需追责的,根据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和程序,可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影响期的,影响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合理安排使用,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重用。
4.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政治问题、廉洁问题、擅自越权问题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对以下情形,不予容错:①违反党纪国法特别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的;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③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特大群体事件的;④违背新发展理念,违背科学发展规律,违背干部群众意愿,拍脑门越权决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资源浪费或恶劣影响的;⑤在同一工作或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的。
5.规范容错程序。问责机关应当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开展容错调查,认真听取干部所属党组织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及时作出认定结论。
6.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亮黄牌""敲警钟",早发现、早纠正;对已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查找解决类似问题。认真落实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民主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实行重大改革创新风险评估制,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和有较大突破、探索性的工作,对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事先评估,评估资料作为容错的重要依据。
7.坚持扶正祛邪,强化澄清保护。建立举报线索综合研判机制,建立澄清、保护等制度,落实函询回复采信制度。对经查核,受到诬告陷害诽谤和恶意炒作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造谣诽谤行为,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8.规范问责机制。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纪的界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依规依纪问责,规范问责标准程序方式,建立完善申诉制度,保证申诉权利,防止出现问责主体随意化、问责范围扩大化、处理处分不恰当等问题。建立回访机制,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后续管理、关心帮助。
五、狠抓能力建设,打造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
1.提升"八大本领"。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促使广大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突出培训精准化和实效性,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全市十项重点工作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分层次分领域组织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针对经济金融、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环境治理等紧缺领域,因需施训、"精准滴灌",全面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培养锤炼,有计划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到"一港双城"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推进唐山高质量发展主战场,信访维稳、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最前沿挂职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2.推进干部交流。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着力培养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干部。加强党政正职任职交流,提任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和市直部门正职优先考虑交流任职。除按政策规定进行干部交流外,原则上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应进行轮岗交流,满10年必须轮岗交流,加强重点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之间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推进与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和金融机构、经济发达省份、京津等干部交流挂职,拓展干部视野,引进急需干部人才。
六、完善保障机制,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1.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计划地与所管理的干部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谈话1次。坚持"三必谈":干部提拔、交流、调整时必谈,情绪异常、思想有波动时必谈,工作受挫、压力过大时必谈。注重围绕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建立"双向约谈"制度,干部遇到思想困惑、实际困难可约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
2.建立完善关爱救助干部长效机制。真正把干部当作党的事业宝贵财富,高度重视干部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干部阳光心态。严格落实定期体检、带薪休假、加班补休等制度,丰富文体生活,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给予帮扶救助,解决后顾之忧,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
3.减轻基层干部负担。明确基层干部职权和责任,实现权责统一,防止上级和职能部门随意将自身工作责任转嫁给基层。加强工作统筹,做好督导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的协调安排、结果互认,避免重复。精简会议文件、报表资料,严格规范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保证基层干部把精力真正用在干事落实上。
4.提高干部待遇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完善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规范公务员奖金制度。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到职级应提尽提。保证干部正常福利和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工资待遇,结合实际规范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落实"一定三有"机制,提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推行村(社区)干部绩效管理,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乡镇公务员。通过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待遇制度,稳定干部队伍,吸引优秀人才。
七、弘扬新时代精神,凝聚创新创业的强大力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激励干部担当实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加快唐山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举措来抓,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大力弘扬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市直向县(市、区)放权、县(市、区)向乡镇放权,推动容错机制向基层延伸、向改革发展一线延伸、向创新创业主体延伸,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职能,简化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干事创业制度成本。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优化从政环境,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建立完善各级党组织"两优一先"表彰机制,组织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争创"干事创业好班子"活动,宣传表扬"最美基层干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千名好支书"等优秀干部,持续开展"星耀唐山"系列宣传活动,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唐山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