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
tangshan 发表于:2018-8-14 23:4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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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学习借鉴了许多先进城市的政策,提出的多项政策措施,力度之大、举措之实、含金量之高在我市支持一地发展上是少有的,很多都是第一次提出,目的就是举全市之力推进曹妃甸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如在资金支持上,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2022年,实行税收"定额分享、超收全返"政策,将市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曹妃甸区。市财政给予曹妃甸区共10亿元周转金借款和5亿元贷款贴息,将曹妃甸海域使用金等非税收入,除上缴中央、省级之外全部留给曹妃甸区。支持曹妃甸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土地收储债、公路债。在金融支持上,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曹妃甸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资金投放。在科技支持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后补助经费。市级天使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重点向曹妃甸在孵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倾斜。在人才集聚支持上,加大市"凤凰英才"计划向曹妃甸倾斜力度,支持曹妃甸完善人才政策设计,实施突破性激励政策。支持曹妃甸引进大学大校大院大所,加快聚集高端人才。在"飞地"政策支持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与曹妃甸共建"飞地"园区,推动市域内企业向曹妃甸转移,迁入企业5年内GDP、税收、固定资产投资等全部计入迁出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之后按照1∶1比例分享。在用地用海用水支持上,创新完善用地、用海、用水等产业发展要素支持政策,优先重点保障曹妃甸发展需要。对新增农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新增未利用地计划指标放开使用。鼓励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允许工业用地按规定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环境容量指标上,支持曹妃甸享受市级环评审批权限,优先保障曹妃甸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交易指标、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政策,实行环保考核差别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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