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市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动员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特作出如下决议:
曹妃甸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是河北高质量发展重要的增长极,是唐山"一港双城"建设的核心承载区,肩负着特殊重要历史使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曹妃甸开发建设十分关心,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给予支持。在推进我市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市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制定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作出了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这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唐山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之举,充分体现市委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对于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把曹妃甸打造成开放创新包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城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世界眼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唐山优势进行谋划,深入落实"一港双城"战略,着力在建设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中发挥示范作用,在建设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中发挥集聚作用。要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园区发展、港产城空间布局,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要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园区发展、港产城空间布局,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要围绕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海洋产业加速崛起、加快承接京津产业转移,打造现代产业体系;要围绕加快迈向第四代港口,加快建立大港口管理体制、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探索发展邮轮母港经济、大力发展港口后服务业、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贸易大港;要围绕坚持绿色生态理念,突出滨海特色、建设快捷高效交通网、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构建安全和应急体系,彰显滨海城市特色;要围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市级权限充分授权、加大资金支持、强化金融创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实施"飞地"政策、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水、环境容量指标倾斜,增强发展活力。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作为履职重点,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制定《唐山市港口建设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履职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高质高效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促进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重点问题有效解决。要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确保市委支持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要及时依法讨论决定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重大事项,把市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遵循的法律准则和共同意志。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中的参与决策、依法监督、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围绕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职责。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唐山市和曹妃甸区人民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四最"唐山品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意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考核。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全面落实《监察法》,实现监察全覆盖,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各行各业要主动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在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中加快行业健康发展。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抗震精神,奋发作为,凝心聚力,切实担当起全面推进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神圣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