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着力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织牢扶贫资金监管“防护网”,管好用好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5件396人,党纪政务处分194人,组织处理127人。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案件10件次,处分58人。
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出台多项措施,明确专项监督、“探头”监督、第三方监督办法,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了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开列责任清单。此外,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严格把关,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将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市成立5个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扶贫、农牧、住建、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坚持不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复验和抽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以整改补“短板”,以整改促提升,切实落实整改,并追根溯源,深入剖析问题成因,不断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制度,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市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快查严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同时,建立扶贫资金监督考核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在扶贫工作和扶贫项目实施中失职失责的乡镇、村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对资金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