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唐山7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全面治理整顿这些行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12-6 08:5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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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库、河道区域采砂(制砂)、采矿和选矿厂全面治理整顿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库、河道干支流及周边的金属矿山、采砂、制砂和选矿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采砂、制砂和选矿行为,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和选矿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水库、河道干支流排放废石、尾砂、废水的金属矿山和选矿厂以及河道干支流及周边的采砂(制砂)厂的全面治理整顿专顶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凡末取得采矿、采砂、安全生产等许可证照进行采矿、采砂(制砂)和选矿以及纳入深度整治露天金属矿山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均属于非法行为,一律关闭取缔。
二、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取得采矿、采砂、安全生产等许可证照的金属矿山、采砂(制砂)和选矿厂,凡存在向水库、河道干支流排放废石、尾砂、废水以及在河道或周边采砂(制砂)行为的全部停产整治。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未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批准设置新的采矿、采砂(制砂)和选矿企业。全市范围内,新设采砂权以及向水库、河道干支流排放尾砂、废水的新设选矿厂的行政审批一律暂停。
四、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和选矿行为。对从事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和选矿的设备设施、运输车辆和采出的矿产品、砂产品、选矿产品一律扣押没收;对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造成资源、环境破环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和选矿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组织和个人,一律列入”扫黑除恶”范围,予以严厉打击。
五、严厉打击各类参与、保护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和选矿行为。对党员干部以个人或家属名义参与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和选矿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部门。
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支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非法采矿、河道及周边采砂(制砂)和选矿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举报电话:12336
唐山市水务局举报电话:2057792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69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电话:5901877
唐山市公安局 电话:0315-110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举报电话:2806256
举报邮箱:tsdjwfck@163.com
特此通告

唐山市国土资局
唐山市水务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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