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布 首份电力用户失信重点关注名单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12-22 04:0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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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唐山市首份电力用户失信重点关注名单在“信用中国(唐山)”网站正式公布,10名窃电及违约用电失信行为人“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打击局部区域猖獗的窃电行为,唐山市政府日前正式下发《唐山市涉电用户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唐山市电力用户信用信息全面纳入信用体系。今后,涉电失信行为(恶意拖欠电费、窃电、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等)除了要受到供电部门的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灰榜”(即“重点关注名单”)或“黑榜”(即“黑名单”)予以曝光,而经过评定的“红榜”诚信电力用户将享受一系列守信奖励。

    《办法》特别强调了针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居民用户)窃电的惩戒效力,并将失信上榜“门槛”进一步降低:“一个自然年内,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电费3个月及以上6个月以内;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至5次以下未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交付电费;一年内发生2次违约用电或1次窃电行为(个体工商户窃电金额10000元以下,自然人窃电金额2000元以下);……”这意味着,今后居民个人仅发生1次窃电行为,无论金额,即被认定为失信。

    《办法》还明确了上榜的“直达条件”:“因盗窃电、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扰乱供电企业秩序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直接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受到法院管制、拘役及以上刑事处罚的,直接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办法》同时强调了对诚信用电的正向激励:“涉电用户连续三年无所列失信行为,即可评定为‘诚信用户’,享受包括供电部门提供的业务优先受理、主动上门服务、免费用电指导等一系列福利待遇。

  据了解,自《办法》生效以来,唐山市范围内因窃电受到行政拘留的10人目前已全部纳入“涉电重点关注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即使失信人立即完成整改,失信记录仍要保存1年之久(严重失信需保存3年)。
  在此呼吁广大电力用户,电是商品,窃电不仅违法违规,更是失信失德,让我们胸怀诚信之心,共净用电环境,共创美好未来。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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