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关于更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区国土分局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于2018年5月8日经唐山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更新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更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加强全区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合理收益,根据《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区国土分局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于2018年5月8日经唐山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更新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 1 9年1月1日起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用执行《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丰政字[2016] 14号)相关规定,出让价款以外不再向受让单位收取耕地开垦费。(下图点击可放大)
来源 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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