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滦南县发生一起恶犬伤人致死事件一名妇女被狗咬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两条恶犬被警方击毙
1月14日17时30分许,滦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靳营村张某(女,50岁)被家里养的狗咬伤,情况危急。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县医院的救护车已经先一步到达,但被咬伤的张某仍倒在院中,且两条体型庞大的恶犬正在院中来回逡巡,导致医护人员根本不敢上前施救。见此情景,办案民警当即将围观群众疏散,并组织人员冒险进入院中救人。可没想到刚一进入院中,便引起了两条恶犬的注意,将它们吸引过来,施救人员只好迅速退出院中。两分钟后,恶犬注意力转移,办案民警再次进入院中,小心接近受伤的张某,最终在张某丈夫的协助下,将浑身是血的张某成功救出并用担架抬上了救护车。经诊断,张某头部、面部、颈部及身体多处被咬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避免恶犬再次伤人,办案民警将情况上报后,立即对恶犬采取处置措施。但两条恶犬(西班牙加纳利獒犬,属大型斗犬犬种)体型巨大,每条都在120斤以上,且动作敏捷,性情凶猛,让人难近,办案民警只得向巡警特警大队请求支援。最终,巡警特警大队支援民警使用手枪将两条恶犬击毙,才彻底削除了这一安全隐患。
滦南民警提示:大型斗犬犬种体形巨大,性情凶猛,野性难训,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和危险性,如果饲养过程惹其发怒,很可能会反噬主人。尤其是此类犬种对生人更具危险性,而且因其力气巨大,咬伤人后受到鲜血的刺激会更加难以控制,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希望广大群众吸取血的教训,尽量不要饲养大型犬种,避免此类悲剧发生。
来源:唐山滦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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