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停办涉税(费)业务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4号)文件工作安排,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与唐山市税务局(市民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和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议定,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唐山市税务局(市民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和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办理窗口将于2019年1月23日9:00起停止办理网上预约涉税(费)业务,23日20:00起停止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
2月1日起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唐山市税务局(市民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和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办理窗口恢复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
特此说明。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