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8年度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情况通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43个县(市、区)开展了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其中,唐山4个区合格,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丰南区予以通报表扬,奖励20万元
41个县(市、区)合格 石家庄市 平山县、正定县、赵县、晋州市、高新区 承德市 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 张家口市 张北县、蔚县、桥东区、下花园区、察北管理区 秦皇岛市 昌黎县、海港区 唐山市 曹妃甸区、丰南区、路南区、开平区 廊坊市 固安县、文安县 保定市 高阳县、蠡县、满城区 沧州市 南皮县、东光县、吴桥县、青县、黄骅市、任丘市 衡水市 武邑县、故城县、景县、深州市 邢台市 柏乡县、宁晋县、广宗县、威县 邯郸市 大名县、成安县、永年区、峰峰矿区
经综合评议,这41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达到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经省政府批准,认定上述41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为合格。
这14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冀政〔2013〕50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对以上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每个县(市、区)20万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家乡教育发展加油点赞
来源 | 河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