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东华温馨家园小区一期和二期的业主称他们是在2007年购买的房子在入住5年之后房本终于办下来了房本下来应该是挺高兴的事可他们却看着房本犯起了愁具体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业主称,当时他们购买这个住房的时候开发商宣称这个小区所有的住房都是商品房,可房本下来之后,房屋的性质却变更成了经济适用住房。
他们大都是在2006年和2007年之间买的房,交完首付他们与小区开发商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08年6月份领钥匙时,开发商又与业主们签订了一份合同补充条款,由于当时着急拿钥匙补充条款的内容他们并未在意。
这份补充条款的第6条提到,由于卖方出售的温馨家园小区住房为经济适用住房,卖方同意自交房之日起一年后为买房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费用由买方支付。
业主们表示,商品房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经济适用房,但是房价可不比市场价便宜,而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这些购房者根本就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条件。
经济适用房按照政策,超过5年的限售年限可以进行出让了,但是这些业主们表示他们要想出让住房还要额外多掏一万块钱的土地出纳金,而这笔费用业主们认为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记者随后找到了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他并不清楚此事。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贫困群体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需要对购房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那么当时开发商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的销售呢?
由于开发商对此闭口不谈,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唐山市古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书记苗静园称,她们科室的工作人员都是2006年来的新人,唐山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什么时候卖的房他们既不清楚也无从查证。
在此提醒大家
在买房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审查擦亮双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河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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