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采用人脸识别功能处理电子监控违法行为。目前,唐山市所有违法处理窗口都已开通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上午,记者在市交警五大队违法处理室看到,前来办理违法处理的驾驶人,将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原件递交后,窗口民警将驾驶证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电子扫描,然后,驾驶人需要站在人脸识别系统机器前,拍摄一张现场照片,机器会将现场办理人员的照片与驾驶证、身份证照片进行对比,对比成功后,才可以继续办理。
今后当事人在处理电子监控违法时,违法处理窗口会严格落实人证一致,强化身份确认,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处理人与出示证件的一致性,同时影像资料留存功能也使违法处理做到可溯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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