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上午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对刘鹏飞、邵安柱、刘福永等2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审理
打掉刘鹏飞犯罪集团是唐山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同时,该案也是路北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鹏飞、邵安柱、刘福永等27名自然人触犯国家法律,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唐山、天津、秦皇岛部分海域海洋捕捞等行业,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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