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2019年1月1日起社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规定,为了便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医保费,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丰南区医保局与丰南区税务局联合办公地点,迁至丰南区税务局北楼办公区一楼收费大厅(国丰大街128号)。
灵活就业医保缴费人员范围包含:
1、单位停保后自行缴费人员。 2、失业保险到期后自行缴费人员。 3、往年自行缴费断保续保人员。 4、新参保人员。 5、外地转入人员。
缴费携带材料:
1、断保前后无身份变动的人员:携带缴费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
2、断保后在职转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金计发表、退休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
3、新参保人员:(1)未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在丰南缴费确认表(社保局养老保险大厅一体机打印后盖章)、银行卡。(2)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金计发表、退休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
4、外地转入人员:携带医疗保险转移手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
来源 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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