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轰轰……一些摩托车、汽车发出的刺耳轰鸣令人侧目。此类车辆往往经过非法改装,不仅声音大,而且速度快,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近期,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针对此类车辆开展专项行动,两天查获6辆改装车,同时将摩托车纳入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系统排查范围,锁定违法驾驶人。
6月20日8时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西山道与建设路交叉口执勤时,路上传来车辆油门的咆哮声。循声望去,一辆蓝色宝马轿车由北向南驶来。民警随即上前将该车拦下。经查,该车实际情况与行驶证上的相关信息不符,属于改装车辆。而且,该车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随即依法将车辆暂扣,同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时隔数分钟,建设路上再次传来车辆的轰鸣。民警发现一辆大排量摩托车由北向南驶来。建设路属于摩托车禁行道路,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经查,该车同样存在实际情况与行驶证相关信息不符的情况,属于改装车辆。而且,该车驾驶人同样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随即依法将车辆暂扣,并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相应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二大队了解到,改装车上路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如涉及电路改变,若改装水平不够,容易留下火灾隐患;如果改变汽车底盘结构,就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如果选用的配件质量差,容易增大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很多车辆自燃和发生交通事故,都是私自改装引发的。此外,一些车辆改装后,巨声扰民,群众反应强烈。
针对辖区实际,交警二大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两天时间已查获6辆改装车。同时,启动电子警察“人脸识别”功能,将摩托车纳入监管范围,锁定违法驾驶人,并严格依法处理。
交警二大队提醒,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改装车辆上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2011年颁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增加危险驾驶罪,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对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固定证据,予以深度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