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唐山市丰润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据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拟调价20%,趸售用水基本水价拟调价23%。
详细内容如下:
现行价格水平
初步价格安排意见
其他相关规定
1、丰润区居民用自来水价格已经实行阶梯价格政策,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20(含)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户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18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部分。基础水价调整后,按照省定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1:1.5:3相应提高二、三档阶梯水价。二、三档阶梯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4.50元和9.00元。
2、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以及困难职工和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实行优惠政策。第一阶梯水价仍执行现行优惠价格每立方米1.80元,第二、三阶梯水价执行一般居民用户基本水价每立方米3.00元。
3、执行居民生活水价的其他单位用水价格,仍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在调后居民用水基本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每立方米3.30元。
污水处理费拟同步调整按照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居民生活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50元,非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1.49元调整为2.20元,调价范围包括丰润区。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区,已从2018年8月开始执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丰润区拟与自来水价格同步调整。
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定于2019年7月22日上午9:30在丰润宾馆贵宾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
来源:中国唐山、唐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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