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昌黎县龙家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李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李严在明知自家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48万元。2017年10月,李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6月,昌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严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9年4月李严受到降低一级岗位等级处分。涉案财物已收缴。
2.卢龙县燕河营镇重峪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潘学臣申报扶贫养殖项目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时任重峪口村党支部书记潘学臣在扶贫养殖项目申报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村13户村民通过虚假申报骗取扶贫项目资金4.42万元。被骗取资金正在收缴中。潘学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潘学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民政所原所长周保贵低保审核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10月,时任乡民政所所长周保贵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不负责任,在未对吕某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同意为其办理低保手续,致使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吕某享受了低保待遇。2019年3月,周保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