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关于8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方案
为持续改善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有针对性管控和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相关部门初步拟出《8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本方案已经相关部门同意,现印发下达,请认真遵照执行。
管控目标:唐山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持续提升。 管控时限:2019年8月1日至31日。 管控原则: (一)本次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 (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不再执行,以此管控要求为准。 (三)允许生产的钢铁、焦化、水泥企业必须超低排放;其他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 (四)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下同]要将涉及行业的所有企业纳入停限产清单,要明确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每家企业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 (五)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相关部门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管控要求: 一)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 1、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 (1)绩效评价为A类的首钢迁钢; (2)沿海区域的首钢京唐、文丰钢铁、唐钢中厚板、德龙钢铁、纵横钢铁; (3)涉搬迁的天柱钢铁、华西钢铁、国义特钢、金马钢铁、荣程钢铁、建龙钢铁; (4)提前化解产能关停的兴隆钢铁; (5)迁西县津西钢铁、津西特钢,遵化市港陆钢铁; 以上五类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20%。 (6)唐钢南厂区、北厂区烧结机限产40%; (7)开平区唐银钢铁,古冶区唐钢不锈钢烧结机、高炉限产50%,高炉扒炉停产; (8)古冶区春兴钢铁,丰润区新宝泰钢铁,丰南区瑞丰钢铁、东华钢铁、凯恒钢铁、经安钢铁,滦州市东海钢铁、东海特钢,迁安市九江线材、鑫达钢铁、燕山钢铁、荣信钢铁、松汀钢铁、轧一钢铁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30%,高炉扒炉停产。 (9)滦州市利丰铸造、唐机重工,迁安市京东管业、津唐球磨、诚达精密烧结机限产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