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支队决定在城区新增3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9年8月12日起正式施行。二、违停抓拍地点:
违停抓拍路段
1:垦丰大街唐山百货大楼违停抓拍路段
2:垦丰大街第二幼儿园违停抓拍路段3:新城大街兴海名都广场
三、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以上公告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被抓拍车辆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
特此公告。
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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