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支队决定在城区新增3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9年8月12日起正式施行。 二、违停抓拍地点: 违停抓拍路段1:垦丰大街唐山百货大楼 违停抓拍路段2:垦丰大街第二幼儿园 违停抓拍路段3:新城大街兴海名都广场 三、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对以上公告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被抓拍车辆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 特此公告。 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